报警器不识入室盗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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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2:53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顾建国记者毛懿报道明明安装了报警系统,没想到商店里的银元、古币和玉器还是被盗窃一空。本市某工艺品商店业主周女士,将为其安装报警系统的上海某保安服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0万余元。日前,黄浦法院一审判决,没有支持周女士的诉请。 周女士开设的工艺品商店内存放了不少价值不菲的古币和玉器,为防不测,2000年6月
保安公司表示,报警器不报警是该店人员事先用纸盒盖住了报警器的探头,致使报警器探头无法发现窃贼的盗窃行为,因此,保安公司不应承担周女士的损失。 法院查明,报警系统的功能正常,保安公司未构成违约。而周女士有义务确保报警器探头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由于周女士的过错或失察,导致报警系统不能及时报警,责任在周女士一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