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检疫合格证不得承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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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5: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交通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没有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和禽类产品,各货运企业不得承运,确保疫情不通过车船等交通工具扩散传播。 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要防止非法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禽类及其产品。对来自境外疫区的车船进行消毒,防止境外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非法进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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