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坠楼 灵堂摆进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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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5:2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汤洋)11月4日,钟点工康女士在给人擦玻璃时从11楼坠落身亡。 为了把家政公司的人找出来,11月8日,康的家人在事发小区里搭起了灵堂。 昨日,记者对沈城家政公司随机采访时了解到,大部分公司不会和钟点工签劳动合同,钟点工们的安全大多也没有保障。
家属:出事小区内摆灵堂 据康女士的爱人朱先生介绍,康今年43岁,在“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北新家政服务站”做了四五个月的钟点工。4日上午,康女士和另外几名钟点工到于洪区一小区8号楼擦玻璃时,不幸从11楼坠落身亡。 “家政公司没跟她签合同,擦玻璃时也没有防护措施。”朱先生回忆,出事后家政公司等方面曾表示要私了,“可等了几天后,也没人来找我们。” 8日中午,朱先生和家人在8号楼前的空地上搭了个灵堂,“就是想通过这个把家政公司的人找出来!” 居民:“灵堂摆这,心里别扭” 昨日中午,记者前往该小区时,远远就听到了哀乐声。 据朱先生介绍,建筑商把刮大白的活包给了“二包”,“二包”找家政公司来做保洁,家政公司又雇了康女士等人,“灵堂搭起来后,他们才都出现,说给我们10万块钱,我们没同意!” 昨日,记者一直未能与朱先生所说的“二包”联系上。拨打家政公司的电话时,一名女工作人员一听是记者,立即挂断了电话。 “灵堂在这摆着,咱心里总觉得别扭。”8号楼周围的居民纷纷表示,他们能理解康女士家人的心情,但这种做法让他们觉得不舒服。 调查:“出事谁负责?自己注意呗”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了沈城一些家政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会和钟点工签劳动合同,更不会给他们入保险。同时,钟点工们不需要任何培训就可上岗,擦高楼层的玻璃时也没有什么防护措施。“既然干了这个,就自己注意点呗,出了事谁能负责呀!” 沈阳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家政服务市场还不规范,很多东西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关规定,“家政公司不仅应该和钟点工签合同,还应对他们的安全给予保障!” 昨日19时许,因协商未果,死者家属仍没把灵堂从小区里撤走,此时灵堂已摆了30多个小时。 (奖励线索提供者佟先生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