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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53元还是15万元——书写不规范引发的一起借款纠纷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6:4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日前,崇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书写不规范在一对离异夫妻间引发的借款纠纷案。向某状告前夫黄某,追偿其代为偿还的15万元欠款,而黄某却称借条上写的只是153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黄某偿还欠款15万元。

  “3”字连写成了“万”?

  向某与黄某曾经是一对在商海打拼的恩爱夫妻,经商期间,向某曾出面向其亲属李某借款15万元用于共同经营。2004年5月,向、黄二人约定此款由黄某偿还,黄写下借条:“今借到某某15万元,此款与向某有关,但此款由我来付,争取今年年底付完。”2004年12月,向、黄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全部由黄某负责收回和偿还。”

  出借方迟迟收不到还款,因是向出面借的款,出借方便将向某告上法庭,要求她归还借款15万元。

  由于向、黄二人曾约定夫妻间的债务由黄清偿,在向出借方偿还此款后,向某对黄某进行追偿起诉。黄某承认借条是自己出据的,但辩称金额只有153元,手写的“3”被对方说成是“万”,向所偿还的15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黄某要求对借条进行鉴定,以确认自己书写的借款金额是“153元”而非“15万元”,可黄某又拒不提供以往书写的“3”字和“万”字的送检材料,致使鉴定不能进行。

  依常理与法理应是“万”

  日常的经济交往中,因借据等手续书写不规范而引发诉讼的案例并不少见,此案再次给人们敲响警钟:大额借款除小写外应加上大写,以避免发生纠纷。

  此案的审判长丁轮介绍说,案件中黄某出具的借条是手写体而不是打印稿。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存在写“万”字一笔合成时像“3”字的情况。但就原、被告当时的特殊关系(夫妻关系)和从他们的经济状况来看,仅仅为了153元债务进行约定,并争取在年底还清,时间长达半年以上,不符合常理,而且黄某又不提供以往书写“3”和“万”字的检材,按照法律规定,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此外,向、黄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出借方借款15万元的事实,已被另一民事判决确认。综合上述情况,合议庭合议认定借条中载明的借款金额应为15万元。

  对以前法院判决确定由向某偿还借款15万元的认定,丁审判长说,因该债务属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继期间的共同债务,原、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夫妻财产已分割处理而转移。原、被告在借条、离婚协议中均约定该债务由被告负责清偿,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只是内部约定,是无法对抗债权人的。依照法律规定,向某在承担还款义务后,有权向被告黄某行使追偿权。王鑫本报记者高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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