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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6: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蔡晓芳)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年开始,我市7000多名市属企业离休干部享受离休医保待遇将执行新的药品目录,其用药范围、特殊治疗报销比例均有新规定。

  据介绍,过去离休干部按相关规定,对符合报销范围的医药费实报实销,超范围的费用个人自理,而从明年1月1日开始,离休干部用药将参照《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
险药品目录》执行。

  另外,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因病情需要,离休干部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安装的进口人工器官(包括心脏起博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和食道支架等体内置换的材料及人工器官)和使用一次性医用贵重材料,按国产价格报销;没有国产价格的,按进口价格的60%报销。因病情需要,离休干部进行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冠心病系列诊治技术(包括冠状动脉造影、冠状动脉气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及风心病瓣膜置换术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由统筹基金负担90%,个人负担10%。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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