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潜逃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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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7:4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3年担惊受怕的日子,终于让吴永辉走进派出所,坦白交代了3年前的一场交通肇事逃逸案。昨天,他被南京栖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2年5月21日清晨,吴永辉驾驶一辆外地牌照的“马自达”,沿南京栖霞幕府东路行至晓庄村附近。
过马路时,与一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油罐车相撞。“马自达”被撞翻,吴永辉连同车上两名乘客全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永辉负此事故主要责任。 在医院,两名乘客不治身亡,吴永辉见状不顾自己的伤情偷偷从医院溜走。 直到今年7月,吴永辉终于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福林毛蕾)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