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停车费没给发票,你可以投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08 东南快报 | |||||||||
读者来电:昨日上午8时52分,郑女士来电反映,在福州东大路“好又多量贩”超市前,她交了3毛钱的电动车停车费后,向看车人索要发票。但看车人却称“我这没3毛的票,你要就加2毛,不要拉倒”。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加2毛钱拿了“停车票”,可拿到手里一看,票已经破损得不成样子了。 记者调查:记者随即赶到了这个停车点,看见超市前共有4个看车人,他们各自有一块
超市一名正在帮助顾客停放轿车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看车人并不是超市的员工。 部门反馈:记者随即拨通了福州市物价局12358消费者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市内停车费一般都是自行车2毛、电动自行车3毛,如果加收肯定是不对的。市民在停放车辆时一定要索取票据,如无票据可向城管、税务部门举报;有发票而收费不合理的,可向物价部门举报。该工作人员还呼吁市民朋友,虽说被多收二三毛钱是小事,但从广大市民的利益和长期的市场环境建设考虑,积极举报意义重大。(来源:实习生施焕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