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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不成爬上塔吊顶端生死存亡6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8:27 南京晨报

  “他不肯给钱,还说‘有本事你就跳楼啊’!”坐在几十米高的塔吊上,37岁的李小双不时朝着地面吼。

  地面上,他的老婆李惠和十几名民工一起,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哭喊道:“可十几万工钱讨不到,没法活啊……”

  20多天来,来自四川成都彭山县观音镇的小包工头李小双,带着手下的20多位工人,多次向工地负责人韩峰讨要被拖欠的十几万元工钱,一直未果,并多次发生冲突。昨日一早,双方的矛盾终于爆发,李小双爬上了工地最高的塔吊横杆……

  来自四川的小包工头每天在念叨:“讨不到钱,我们怎么活啊”

  昨日上午9时10分许,晨报记者接到了一个语气焦急的电话:“我老公爬上了十几米高的塔吊……十几万工钱拿不到……想一死了之……”电话中的女子抽泣不止,声音断断续续,她一再说,“我老公相信你们记者,你们来了,就有救了!”

  上午9时40分,在知情者的带领下,经过一段泥泞崎岖的小路,记者终于走进事发现场———南京市禄口镇国际小商品城附近的工地。远远看到,在工地最高的那座塔吊脚下,近百名建筑工人放下手中的活,抬头仰望着,不时有人大喊:“兄弟,下来吧,上面风大……”

  一位满身泥水的年轻女子跑到记者面前,跪倒在地,哭诉道:“我叫李惠,上面的是我老公,你快救救他吧!”据这名自称李惠的女子介绍说,他和丈夫李小双都是四川省成都市彭山县观音镇人,年初来宁,召集了20多名泥瓦工在禄口镇的工地上打工,李小双相当于一个小包工头吧。当初来这里做工时,他们与工地负责人韩峰谈好,包清工,按进度拿钱。每次都由李小双从韩峰那里领取工钱后,分发给手下的20多位工人。10月30日一段工程做完后,跟其他小包工头来工地做工的木匠和钢筋工们,都先后从工地负责人韩峰那里领到了工钱,可李小双找到韩峰,希望结算一个进度的工钱时,韩峰却不愿给钱,说李在做31号楼房时,混凝土浇灌时出了错,要他赔几万块。结果,李与韩吵了几次,钱也一直没拿到。

  李惠说,双方对峙了数十天,有几次,韩峰竟然冲着李小双吼:“你们闹吧,到哪里我都不怕,惹急了我就宰了你!”旁边的一位民工也说:“韩峰很横,上次我们去要钱,他还想开车子撞我们,还打人。”

  “手下的20多个兄弟催着要钱,我老公也急,几天来都没有吃饭,常常夜里望着工地发呆。今天一早7点多,一夜没睡觉的老公早饭也没有吃,又去找韩峰要钱,他还是不给,老公就急了,爬上了塔吊……”

  晨报记者与在场的警察、劳保局等领导承诺“帮助协调”,终于把小包工头劝下塔吊

  上午10时50分,李小双已经在十几米高的塔吊上度过了3小时35分。地面上,李的工友与及时赶到的警察和禄口镇劳保所、南京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的负责人一起,大声喊着劝李下来,放弃轻生,然而,“悬”在半空的李小双并不回应。

  “下来吧,李小双,我是晨报记者,我们都很同情你的遭遇,理解你的心情,但是跳塔吊不是办法,先下来,大家帮助你协调!”记者几次向李喊话,大约过了30分钟,他终于微微挪动了一下身体,憋着劲喊了句:“我也想好好活着,可没钱怎么活啊!”

  随后的几个小时里,晨报记者和在场的警察以及各级劳保部门的领导一起,继续劝说。中午12时50分,李小双终于决定放弃轻生,走下塔吊。但是他所处的位置是塔吊横杆的顶端,要想下来,必须先沿着悬在十几米高的横杆水平走40多米,才能到达塔吊主塔座顶端的控制室,然后再向下行几十米,才能安全抵达地面。而这对于已经蜷缩在高高的塔吊上近6个小时的李小双而言存在困难。“他肯定已经没有力气,极有可能失足从横杆上滑下来。”李惠说。一位工友也说:“横杆上全是黄油,很滑的!”

  为了避免出现意外,大家立即作出决定,派人爬上塔吊,去接李小双下来。很快几名工友迅速爬上了几十米高的塔吊主塔座顶端的控制室处。随后,几名参与救援的工友缓缓爬向横杆一端的李小双。在横杆上每隔几米安排一人,彼此接力,一程程搀扶着已近昏迷的李走下地面。

  随后,在各级劳保局负责人的带领下,李小双和李惠找到韩峰,但是韩峰一再表示:“我不是不想给钱,只是他们一直不给我20多个工人的详细的工资单,我就不好给钱。”目前,双方的矛盾在南京市劳保局监察大队宦广保的参与下,积极解决。

  南京市已在建筑企业强制推行民工工资“月薪制”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处长延振宁昨天向记者透露,今年1-10月份,南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工资拖欠总额达8800万元,其中已为3万余名民工追回7600万元血汗钱,但今年追讨民工工资的形势将更为严峻。“建筑行业仍是追讨欠薪的难点。”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处长延振宁介绍说,今年第四季度要在建筑企业强制推行工资“月薪制”,规定建筑企业每月至少给民工支付一次工资,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不得以饭票等实物抵充;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南京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全额支付职工工资。据悉,从今年初月薪制推行到现在,已经有100余家建筑单位的3.6万多名民工正享受着“月薪制”。

  同时,相关部门也已有具体分工,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因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劳务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由建委、建工局负责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积极配合;建筑施工企业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追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携款潜逃的违法行为。(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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