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图交通方便购买路边房 难忍噪声污染讨补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9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崔桂明)为图交通方便,梁先生在马路边上购买了一套住房,却又以噪声污染严重为由向房产商索赔补偿费3万余元。日前,天桥区法院驳回了梁先生的诉求。

  在一个靠近马路的楼盘内,梁先生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今年3月份入住。入住后,梁先生对这个置身于马路噪声中的新居非常不满。日前,他以自己受马路噪声干扰相当严重
为由将房产商告上法庭,称噪声白天、黑夜均影响自己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求法院判令房产商停止侵害、排除噪声污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入住以来的噪声侵害补偿费3万元。

  天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先生向房产商购买房屋时,马路已客观存在,购房前后马路交通噪声也没有变化。其对购置的房屋所处的环境、马路间隔及马路交通噪声应是了解的,房产商并没有欺瞒的行为。且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产商应对马路交通噪声承担责任,故梁先生要求赔偿损失,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