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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举报交通逃逸最高奖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32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 周琦 通讯员王瑟 雷振环2005-11-10)

  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最高可得万元的奖励。11月8日,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对“10·14”延安路青年公园路段亡人案等6起今年7至9月间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目击举报证人给予了奖励。这是乌鲁木齐市今年4月《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侦破奖励办法》实行后兑现的首笔奖金。

  司机肇事逃逸案件多发生在晚上、城乡结合部等路段,现场遭到破坏的肇事逃逸案是交警部门面临的难题。对此,今年4月乌鲁木齐出台了《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侦破奖励办法》,对目击证人的最高奖励标准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至10000元。奖励重点也从办案单位及民警转向社会举报人员。

  按照新办法,造成3人以上死亡逃逸案件,最高奖金为10000元;造成1~2人死亡逃逸案件,最高奖金为6000元;造成伤人逃逸案件,最高奖金为3000元。据介绍,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在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根据案件侦破难易程度以及举报人举报内容兑现奖金。对主动举报案件的奖励。奖励金额参照逃逸案件造成的后果、现场侦破条件、举报线索价值大小、举报人主观努力程度等破案要素,确定举报奖励金额。在确定给予举报人的奖金额后,奖金将由所办案的交警大队予以兑现。

  据了解,在6起奖励案件中,9月24日21时发生在青峰路泰裕小区路段的无牌三轮车将行人碰撞伤致死的肇事逃逸案的举报人和另一起案件的举报人,获得了单笔2000元的奖金,成为昨日获得奖金数额最多的举报人。: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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