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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各不相同,莫衷一是小宝宝胎死腹中起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36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上午小宝宝还在肚子里“拳打脚踢”的,下午竟“乖”得出奇,一动不动了。忐忑不安的准妈妈丽娅(化名),第二天一早就去医院做检查,医生说“听不到胎心了”,这对她如晴天霹雳。丽娅及其家人向本报反映,由于办不到生育服务证,孕妇受到强烈刺激后造成胎儿死亡,他们将依法讨还公道。到昨天,记者先后对多家相关单位作了采访,得到的说法各不相同,莫衷一是。

  丽娅的丈夫小伟说,他们结婚已5年,直到今年才怀上孩子,预产期在11月下旬。近两个月,妻子定期到医院做产前检查,胎儿一直很正常。10月25日,妻子听到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社居委都不肯为她办生育服务证,当即摔了手里的电话机,瘫倒在地。小伟说,10月26日,妻子到妇幼保健医院做检查,突然发现胎儿死亡了。这个无故夭折的女婴在11月2日凌晨3时出生时,一家人伤心无比。

  小伟的母亲反映,儿媳结婚后就把户口迁到了东映山河的公婆家,今年怀孕后时常住在娘家胜利新村。10月17日,她带着有关材料去辖区社居委代媳妇办证。社居委干部说,孕妇不住在东映山河,应该到现居住地去办证。之后,丽娅在其母亲陪同下,到胜利新村所在的惠河路社居委领取生育服务证,经办人员给了她办证表格,可不久这个经办人又打电话给丽娅,说她的户口不在娘家,不能办证。小伟说,如办不到“生育证”,他们担心生产后无法报销医药费,怕孩子将来报不上户口。10月25日,他母亲再次去东映山河所在的社居委办证,表示儿媳将在公婆家里坐月子,但经办人员不肯办。

  在采访中,东映山河辖区的社居委干部反映,按规定,孕妇应在现居住地登记办理生育服务证。小伟的母亲第一次来办证时,就是这样跟她讲的,她说回家商量了再说。其母第二次来社居委会时,计生干部见她坚持要在这里办“生育证”,便同意了。

  但她所带的相关证件中,没有现居住地社居委对孕妇婚育情况的证明,最终没办成。而惠河路社居委干部表示,凡住在本社区的孕妇需要办生育服务证,一概开绿灯。但丽娅来办证时曾说过,自己生孩子不会住在娘家,要在婆家坐月子。而且社居委调查过,她平时并不住在娘家,小两口在其他地方有独立的住房。

  这名负责人说,没给她办证是按规定办事,与“生育指标”无关。

  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是按政策生育,没有“生育指标”一说,凡是合法生育第一个孩子,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育龄妇女的生育服务证,原则上应在现居住地社居委办理,经办的计生干部将为孕妇落实免费优生检测、发放避孕药具等服务。

  但现在市区居民人户分离情况较多,不少人有多处住房,平时“居无定所”,这给社居委干部增添了工作难度。领取生育服务证,应由本人到居住地社居委办理,他人不得代办,这涉及合法生育的确认程序。

  对孕妇受一时没办到生育服务证的“刺激”而伤害胎儿的说法,相关的社居委干部都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这两件事没有因果联系。市妇幼保健医院的专业医生介绍,胎死腹中的原因很多,这起死胎是否与“办证”有关,无法下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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