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出毛病爱美险毁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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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4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日前,经温州仲裁委调解,在美容过程中脸部受损伤的消费者杨小姐从美容院获得1.5万元的赔偿。 杨小姐近两年一直在市区南站某美容院做脸部护理。今年8月份,美容院的护理人员为她脸上长出的小痘痘“挑刺”,并涂了美容产品。次日,杨小姐发现被“挑刺”的部位开始溃烂,吓得她马上到正规医院进行了治疗。过了一段时间,在美容院办过卡的杨小姐再次
接连两次被“毁容”,气愤的杨小姐向鹿城区消费委进行了投诉。鹿城区消费委随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最终仲裁决定,由美容院向杨小姐赔偿1.5万元。王琼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