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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纳文再诉高峰讨抚育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思)继去年王纳文向高峰讨要孩子抚育费后,近日王纳文的代理律师又来到朝阳法院递交一份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高峰支付孩子3岁半以前的抚育费42000元。昨天,朝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王纳文诉称:她与高峰于2000年初相识并同居,2001年3月29日,双方生有一子,但高峰对孩子不闻不问。因孩子抚育问题,王纳文之子曾于去年起诉高峰,经朝阳法院一审、
二中院终审,判决高峰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起止时间为2004年9月20日至孩子年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王纳文曾希望高峰支付孩子出生到3岁半这段时间的生活费,每月1000元,但因高峰没有承诺未果。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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