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宴过火被判赔三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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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0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 通讯员王开)“闹洞房”是国人的一项传统风俗,没想到起哄者闹过了头,让新娘在婚宴上摔成了重伤。昨天房山法院判决起哄者赔偿其各项损失近3.5万元。 今年“五一”是新娘小刘和新郎小吴大喜的日子。按习俗,在婚宴过程中新郎、新娘得逐个向各位亲友敬酒,以示答谢。当他们来到赵某等所在餐桌敬酒时,赵某提议让小吴
网络编辑:刘春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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