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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婚宴过火被判赔三万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高健 通讯员王开)“闹洞房”是国人的一项传统风俗,没想到起哄者闹过了头,让新娘在婚宴上摔成了重伤。昨天房山法院判决起哄者赔偿其各项损失近3.5万元。

  今年“五一”是新娘小刘和新郎小吴大喜的日子。按习俗,在婚宴过程中新郎、新娘得逐个向各位亲友敬酒,以示答谢。当他们来到赵某等所在餐桌敬酒时,赵某提议让小吴
抱着新娘站在椅子上给他倒酒,同桌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图热闹。盛情难却,小吴只好照办。在倒酒过程中,赵某又让小吴摆各种姿势从而增加难度。没想到一个没站稳,小吴和新娘从椅子上摔了下来。经诊断,新娘尾椎骨粉碎性骨折,住院58天,花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4860.5元。新娘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起哄的10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要求小吴抱着新娘站在椅子上为其倒酒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后又要求小吴摆姿势从而增加了行为的难度,与新娘被摔伤具有直接关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他9人跟着起哄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判决赵某赔偿23435.5元,另9人各赔偿损失1230元。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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