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选择50家中小企业予以资金和政策重点扶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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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12 乌鲁木齐晚报 | |||||||||
截止今年10月底,乌鲁木齐市6家中小企业已进入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的预选范围。近期,全疆有36个项目获得自治区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利用专项资金的支持。 11月9日,记者从新疆经贸委了解到,新疆今后还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
新疆将充分利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以及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选择50户有特色资源优势、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力争用三年时间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 为解决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遇到的问题,新疆将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继续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加强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与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引导和带动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多样等特点,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构建一套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 据介绍,中小企业现已成为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基础,为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和吸收新增劳动力就业提供了主要渠道。截止去年底,新疆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中,中小企业户数占98%以上;从业人员293718人,占65.31%,占新疆当年安置就业再就业人员的50%。: 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200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