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部分违禁入境物品被扣 本报记者 谭立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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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2:01 生活报 | |||||||||
本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入境旅客不得携带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8日上午,记者随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检疫人员,对俄罗斯航班进行了查验,结果两箱水产品、一些肉类制品及少量水果被查扣。 8日11时15分,检验检疫人员给一块宽1.5米、长3米的红地毯喷洒消毒液。下机后每位旅客都将踩过这块消毒毯,确保旅客鞋底上的病毒被消杀,以免境外的其他细菌附着在
11时25分,俄罗斯XF750航班降落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检验检疫人员首先查验了机组提供的健康检疫申明卡,详细询问了机组是否有旅客出现发烧等症状,然后登机查验。11时40分,检验检疫人员从一名外籍男子的包中查获一些肉类制品,并依法截留。接着又查获了少量的水果,并予以截留。12时许,检验检疫人员又在一旅客行李中发现两箱水产品,当场予以截留,并让旅客签署了机场截留单。(本报记者谭立顺文/摄) 相关链接: 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都不得入境,动物尸体和土壤更不得入境。“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鱼、虾、蟹等;“植物”是指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植物产品”是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如粮食、豆、棉花、油、麻、烟草、鲜果、蔬菜、木材、饲料等。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