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告肯德基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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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3:41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赵杰)一名消费者在肯德基就餐后索要有奖发票,而肯德基以公司不采用有奖发票为由向消费者提供了手写发票,对此消费者提出异议并提起诉讼,要求肯德基提供有奖发票并赔礼道歉等。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今天上午作出公开宣判,一审驳回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今年6月22日和8月23日,原告李某分别在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世纪联华店就餐后向
法庭上,被告辩称,自己是实行查账征收的饮食业纳税人,按规定,并非必须使用定额有奖发票,印制并使用手写发票是经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向原告提供手写发票是合法使用,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请。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使用定额有奖发票的通告、通知及补充通知的适用范围,是针对实行定额纳税的饮食业纳税人的,实行查账征收的饮食业纳税人并非必须使用定额有奖发票,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是实行查账征收的饮食业纳税人,手写发票的印制使用是经过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 法院认为,原告在就餐时索要发票,被告已经为其提供了发票,履行了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对实行查账征收的饮食业纳税人并非必须使用定额有奖发票,手写发票属合法使用,故原告提出的诉讼主张证据不足,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由此,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