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问题少年"需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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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3:58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10日电 近些年关于“问题少年”的报道可谓车载斗量。对于“问题少年”,社会各界无不忧心忡忡。本报记者走近“问题少年”,探寻这些让人感到痛心和无奈的孩子的世界.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家庭与社会的希望,但在现实中,却有不少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之中染上恶习。除了这些孩子自身的原因外,跟家庭环境、教育以及外界的不良因素
青少年犯罪频频出现 今年10月中旬,西宁市城东区某中学师生反映,近期,有学生经常在学校附近被抢劫。接报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于10月31日相继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审讯,这5人均是12岁至13岁之间的中小学生。先后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抢劫十多名学生,并威胁部分学生每月上交30元的“定庄费”和香烟。这5名学生都向往影视剧中的“古惑仔”,于是便结伙做出了他们不该做的事。 小雪与小丽今年16岁,均为西宁市某校初中生,两人在西宁市某旱冰场认识了两名十六七岁的社会无业青年,并在这两名青年的带领下到某旅店开了房间。据小雪与小丽讲,由于缺乏对性知识的了解,再加上色情小说中对性的描写,使她俩过早地发生了性行为。 不少孩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现在物质生活都很丰富。父母们为了工作,很少重视与他们心灵上的交流。当父母发现他们的不良行为时,既不沟通、也不交流。这时候,一些偏激的青少年便采取一些偏激的手段来“折磨”自己,“报复”父母。 来自高墙内的忏悔 今年18岁的小许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斯文,但他却因抢劫致1死1伤,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然而去年,他的学习成绩不仅在班里排第二名,还是班长和三好学生。小许告诉记者,自己就是和不良社会青年在一起玩时受到他们挑唆,萌发了去抢劫的念头,在抢劫过程中,将人用刀捅了。他知道抢劫是违法的,现在很后悔。穿着囚服的小许在学校时的理想是考一所好的大学,然后自己开公司,但现在,这些梦想对他来说有点遥远,“现在只想多学一点东西,这对自己有好处。”小许低声说。 小韩进少管所时16岁,也是因为抢劫。他在学校里学习成绩中等,也没做过什么令父母生气的事。父母给的零花钱也够用,但是遇到上网时间长一些、朋友过生日这样的情况,钱就不够用了,又不好意思向家里要,就想出了抢钱的办法。据他讲,他们家附近有很多社会闲散人员,他那时挺羡慕他们自由的生活。后来听人说,他们来钱的办法无非是抢和偷,所以自己缺钱时就想到去抢。小韩说进少管所是对自己有好处的,这让他及早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如果不早一点制止,他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在采访中,给记者印象最深的就是,他们都以同样内容的话语结尾:“如果我安心学习,如果我不认识那些带我走向犯罪道路的人,如果……那该多好啊!” “问题少年”需要更多关爱 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3年我省未成年人罪犯中,学生占未成年人罪犯数量的19.62%,比例较大。省少管所的管教夏全成对记者分析说,未成年人犯罪以财产型犯罪为主,团伙作案比较突出,暴力倾向突出。另外,犯罪行为带有很大的盲从性、模仿性、偶发性和享乐性。主观上,他们的认知能力、抵御诱惑的能力、自控能力差,易冲动、虚荣心强等,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和环境的影响,极易走向犯罪。造成这种结果,家庭、学校都是有责任的。 青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青少年心理研究专家李美华教授告诉记者,其实少年儿童的自尊心是很强的,如果管教方式不当,或者学校过于看重成绩,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或以粗暴方式(打骂)来管教孩子,这样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一些少年儿童由于逆反心理强,自尊心受到伤害后很容易寻找其他途径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和自大感。不论家庭还是学校都要尊重孩子,以平等的态度去对待他们,不要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更应该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行,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不要以忙为借口而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学校也应该抓抓德育教育,不应该只注重学习成绩。来源:西海商报 记者 郭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