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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被告当庭要炒辩护律师鱿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6: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因为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的他认为,持反对意见的律师影响了他的“诚恳认罪”

  本报讯记者 鲁钇山、实习生 苏常 报道:因为与同居女友发生争执,便用磨刀石将女友砸晕,其后又用双手猛掐女友脖颈。社会关系复杂的女友后来惨死于出租屋中,但女友是否就是他杀的呢?被指控犯下以上罪行的方兴斌昨天在广州中院受审时,因当庭认罪还与其律师当堂争吵。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方兴斌是美居中心保安,与其同居于天河区某出租屋的女友乃英玉平日赋闲在家,两人原来感情稳定,鲜有争执。可自2005年1月起,方兴斌说女友精神有所异常,不断向他催要钱财,两人为此争吵不断。

  今年1月29日早上8时多,两人又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方兴斌一时情绪失控,拿起一块磨刀石砸向乃英玉,致其昏厥。乃英玉醒后大声叫喊,方兴斌随即用双手掐住她的脖颈十分钟之久,看乃英玉昏死过去,便将她拖入床底,然后关门离去。数日后,乃英玉被发现死于屋内。

  在昨天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事实明显,证据充分,应依法判处方兴斌故意杀人罪。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方兴斌在庭审之初不持任何异议,承认是自己的行为致女友死亡,并希望法庭从宽处理。但是他的辩护律师对此案却持完全不同的意见,且因此当庭和方兴斌发生了争吵,方兴斌吵到气愤时,嚷着说不要该律师再做自己的辩护律师,因为律师影响了他的“诚恳认罪”。

  后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认为,方兴斌的口供与公安机关所举的证据难以互证,疑点重重。其一,方兴斌的口供交待,他在乃英玉被掐晕后,将其拖至床下,摆成侧向面向床头方向;而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侦查显示,乃是面朝上平躺在床底下。其二,据方兴斌交待,他在离开前已将房内所有灯具熄灭,并锁上房门;但是后来一些证人提供的证词显示,在案发时间之后出租房内灯具曾经亮过,并曾传来人语及笑声。其三,床下有一摊不明血迹,而据方兴斌的交待,他离开时床下并无相似血迹。其四,砸人后断裂的磨刀石在现场只剩下了一半,另一半不翼而飞。

  由于以上几点矛盾不一,又鉴于被害人乃英玉社会关系复杂,与贩毒者、赌友等有不明来往,不排除这些因素与其死因有关,即不排除在方兴斌离开后又有人进入了房间并实施了杀人行为。因此辩护律师认为,在证据不能互相引证的情况下,应判方兴斌故意杀人罪不成立。

  在律师发表意见的过程中,刚才还吵着要“炒”了律师的方兴斌若有所思,不停地点头。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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