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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采取强力措施 确保农民工工资兑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7: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白杰戈)“两节”临近,北京市建委在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务费月结季清”制度等待措施的基础上,会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采取进一步强有力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兑付。

  从现在至明年春节前,凡没有按照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和因拖欠农
民工工资而导致突发群体性过激行为或恶性事件的企业,将责令该工程项目立即停工、企业法人和相关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全力以赴快速解决问题。同时,北京市建委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分别对相关单位做出处理;因招用零散工、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转包或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在结算中违规支付,或发生争议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承接新工程,情节严重的,取消在京承接工程资格;对拖欠劳务费或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突发事件和过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暂停其承接新工程的资格。

  现在北京市建委已经开始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展开专项检查。凡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率在50%以下的企业,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支付率超过50%,但是没有达到60%的企业,必须按月书面上报资金拨付和财务安排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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