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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站名前插播广告 “另类骚扰”烦乘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1:1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汤慧梅 实习记者李琦)“公交车播报站名是应该的,但为何强迫乘客听广告呢?”近日,对于公交报站时播广告的情况,部分市民表示这是一种对乘客的强迫“骚扰”行为。而公交公司表示,此举属于正常经营内容。

  【乘客】

  报站前插广告惹人烦

  “各位乘客,×酒提示您,前方到站是……”昨天下午,当记者乘坐52路公交车时,报站器中传来了这样的语音,车开动后伴随着公交乘车文明用语又听到了“×酒祝您全家幸福安康”的广告语。记者注意到,该路公交车每到一个站点时,车上的报站器都会发出这样的报站语音。

  “语音提示中的广告太烦人,以前只报站点、乘车文明用语就挺好。”听到广告报站后,车上陆续有乘客对这种广告形式表示反感,他们认为公交公司是在强迫乘客接受商业广告,是对乘客权益的侵害。采访中记者发现,其他公交车站也有类似报站中穿插广告的情况。

  【公交】

  投放广告是合理创收行为

  北京公交总公司第六分公司技术科的工作人员解释,新型52路公交车是一月前投入使用的,但公交语音提示是公交凯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公交凯鸿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公交车报站器是该公司生产的,但公交语音提示里面的广告都是公交公司广告部制定的。对此,公交总公司广告部工作人员表示,公交车投放广告是经过合法手续审批的,这是一种合理的创收行为。

  【工商】

  对播放广告内容进行管理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关于广告的相关法律规定,除车身广告、户外广告、烟草广告等3类广告需要发布者到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外,其他类型的广告经营者可以自行发布,工商部门是进行事后监管。如果公交车所播放的广告内容存在危害社会安定或虚假广告等,工商部门会介入,同时工商部门也不会要求公交公司停播广告。

  【律师】

  法律上是空白点

  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郝清远律师认为,公交公司具体通过什么方式来报站名没有明文规定,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禁止不可以报站名时播放商业广告。但是公交的这种做法有强迫乘客接受商业广告的嫌疑,不符合大众的心理接受习惯,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对公交广告行为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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