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弹簧刀上火车是要罚款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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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2:35 杭州日报 | |||||||||
前天,临平的俞先生来电:他岳父上火车时,被查出一把小小弹簧刀,不仅被警察没收,还罚款100元。他心中一直放不下,想问问有什么依据。 核实报道:下午两点左右,俞先生送其岳父到城站火车站乘火车。在检票口,其岳父的皮包里检测出有一把水果弹簧刀,两人当即被带往铁路派出所。一位赵警官没收了他们的水果刀,因为这是管制刀具,在车上带把刀,对其他乘客有危险。俞先生没意见,只得上
警察随即提出要对他们罚款200元,后酌情被处罚了100元。并给他们两张“浙江省当场处罚定额票”,上面写有“因携带管制刀具”,决定执行罚款50元。但依据什么一项是空白。对此俞先生十分不理解,依据是什么呢? 记者就此向铁路杭州公安处进行了咨询。公安处的有关人员经过对这两张罚款单进行了调查,最后认为派出所处理程序没有错误。对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依据是:《浙江省铁路安全秩序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违反规定在车站、列车内携带污染环境、威胁人或货安全的物品,可处警告、罚款、拘留。而罚款的额度,也是在允许处罚的范围内。 (记者陈昌旭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