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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将驾驶员罚单编号搞错 当事人成“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4:3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 通讯员李燕)近段时间,柳州市柳南交警大队的民警发现一个怪现象:不时有一些明明缴纳了罚款的交通违法者,会莫名“变”成“老赖”。其结果不是造成这些驾驶员的机动车不能通过年检,就是害得他们的驾驶证差点“泡汤”。经民警多方核查后得知,原来全是代收罚款的银行工作人员出错,将当事人罚单编号“张冠李戴”所致。

  今年3月7日,柳铁某单位的陈先生驾驶摩托车,在南站立交桥北头因违反禁令标志左转弯,当场被民警拦下并开具了罚款150元、记2分的罚单。罚单上要求交通违法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15天内,到当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将按3%收取滞纳金;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记12分。而依照交通法规,一旦被记12分,意味着必须重新考取驾驶证。次日,陈赶紧到邻近的柳州市工商银行磨滩分理处缴纳了罚款。

  11月7日,陈的摩托车到了年检的时间,年检时却卡了壳。经查询原因,得到的回答是他在3月7日的交通违法还没有处理。陈赶紧回家,准备找出他在8个月前的缴款单,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10月10日,几番周折仍找不到缴款凭证的陈,只好到磨滩分理处查询。对方工作人员向陈提供了一份3月8日的缴款复印单,还以“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收取了10元钱。

  陈持缴款单的复印件赶到柳南交警大队。民警从调阅电脑记录上得知,因为无法识别缴款,实际已缴了罚款的陈因此被误判成逾期3个月拒不缴款者,其驾驶证也被自动记了14分(12分加原被罚的2分)。民警进一步核查后终于发现,问题出在陈缴款单的编号上。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编号为2642615,而银行提供缴款单登记的编号却误为2642415。

  民警告诉陈,由于考虑有重名的可能,交警大队的管理系统最重要的识别标志是罚单上的编号,一旦缴款单上录入的编号有误,电脑系统就不能识别当事人是否已经缴纳罚款。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民警经过相应程序,马上对陈的违法记录予以了纠正。

  民警刚为陈先生处理完这件事,不一会儿,一位姓张的先生又持着一张罚单编号找上门来。据了解,该编号被人为多加了一个8,也是在磨滩分理处缴纳了100元的罚款,结果在检车时遇到了麻烦。民警告诉记者,近10多天的时间,他们就碰到类似编号差错事件就有四五起,这不但增添了民警的工作量,还令当事人苦不堪言。

  磨滩分理处的刘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员工的工作量较大,在出具缴款单时出现了一些差错,但这是不应该的。他已向陈先生赔礼道歉,并同意退还收取的10元钱。

  编辑:杨东 作者:王缉宁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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