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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前两次单身危机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4:44 中国青年报

  第一次危机

  时间:1950年至1953年

  特点:男性“困难户”居多

  背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

  解决方式:组织手段,领导介绍

  新中国第一次单身危机出现在50多年前。天津社科院社会学家郝麦收介绍说,革命年代,很多人无暇顾及个人问题,还有一部分人遵从父母之命成婚,但并没有和伴侣共同生活,只有形式婚姻。也有一些是原有婚姻受地位和环境的改变冲击发生婚变。这些问题在建国后逐渐显露出来。

  1950年5月,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随之而来的是波及全国的离婚风潮。很多人因为这部法律解除了父母之命的形式婚姻。据郝麦收介绍,那时期的离婚率至今都是最高的,1953年全国离结率(即这一年中离婚数与结婚数之比)在53%左右,简言之,这一年每出现100对结婚者,就会同时出现53对离婚者。而1980年这一数字仅为4.75%,1997年则是13%。2002年北京市的离结率曾经达到全国最高点,也不过是50.9%。

  “第一次单身危机中,单身男性居多”。郝麦收介绍,这次的单身最终是通过领导帮助得以解决,比如领导通过组织劝导、说服工作,介绍年轻的女性给那些单身的军官。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石光荣就是这种情况的典型例子。

  通过这种组织手段,在1953年,这次单身危机基本得到了解决。

  第二次危机

  时间:上世纪70年代末至1985年

  特点:女性成为受害者

  背景:知识青年返城

  解决方式:政府关心,新择偶方式兴起

  上世纪70年代末,新的单身危机来袭。“文革”结束,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城市里迅速聚集起一批大龄单身青年。很多描述知青生活的电视剧生动刻画了那时候青年男女的婚恋生活。

  女性成为这次危机的受害者。“上山下乡导致一批青年人单身,其中主要的还是女性。”郝麦收说,很多男知青在下乡时接受了当地的女青年,恋爱成家。可从大城市来的女青年却很难接受当地的男青年,宁肯单身也不愿“下嫁”。

  20多年前的这次青年单身危机,带着鲜明的时代烙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家庭社会学研究室副主任王振宇说,当年的婚姻受家庭出身、政治背景影响较大,这成为很多青年单身的重要原因。“那时候是真的找不着对象”。

  组织谈话、组织介绍,以及每隔一段时间就搞的联谊活动,成为这一时代青年深刻的记忆。那个时候,政府关心并号召关心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共青团、妇联、工会都大张旗鼓地组织青年男女的联谊活动。很多人的婚姻大事通过这样的途径得以解决。

  与此同时,新的择偶方式在这次单身危机中崭露头角,并走向多样化。报纸上开始出现征婚广告,社会上也开始出现婚姻介绍所。人们的交友圈子逐渐扩大。

  据郝麦收介绍,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时候,一些全国性大报都在宣传“把关心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作为大事来抓”。

  天津市河西区的一位刘大娘则因为成功地促成了几百对单身青年的婚恋,得到了时任天津市市长李瑞环赠送的匾额。

  大约持续至1985年,这次危机基本解决。而其中很少一部分人则至今还是单身。这拨人如今已过50岁。 本报记者 李松涛 张伟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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