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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5000 长春男大学生上网求包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3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11月8日,长春市一位在校男大学生在QQ上发出信息,称每月5000元,寻找富姐“包养”,承诺可满足对方一切要求。

  在网上,这名男生先说自己是吉林大学的学生,记者跟他聊了一会儿后,他说他撒了谎,他在一所高校读大专,撒谎是因为名牌大学能引人注意。 男生说自己家在外地,父母很早便离异了,家里给他的钱不多。

  “你家每月给你多少钱?”“给我400元生活费,但花销得800元,现在我还欠着钱呢。”“你大部分钱都花在什么地方?”“烟、酒、吃饭还有衣服。尤其是买衣服,得借钱买。”他说他兜里现在就剩10元钱了。他曾送过报纸、卖过袜子,但不是被人骗了就是赔了。后来看到有同学做这个,也想试试看。

  “你觉得被包养会改变你的生活吗?”“肯定的,那样我就有钱了。”“你知道有钱人怎么生活吗?”“买东西不买最好的,买最贵的。”

  男生说:“我周六、周日没课可以陪你。平时有课晚上陪你。”他又说,他有女朋友,必须一周抽出一天陪她。

  “你认为做这个能挣多少钱?”男生低下头思考了一下,然后试探着说:“5000元一个月,好像有点多。”“你怎么能确定包养你的人怎么样,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他笑了一下,回话:“我肯定会完全服从你的,你总不至于让我去死吧。”“你知道包养都包括什么吗?”他的回答很露骨……

  11月9日16时,记者与他见了面。他看起来很年轻,一脸的学生气。见面后他直接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和学生证。他今年21岁,身份证是长春市的;学生证是某高等专科学校发的,但上面写着他的家庭地址却是黑龙江省。

  记者劝他不应为金钱出卖自己,他没说话,不一会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认为,男大学生明知道女方有配偶,还要与其同居,以被“包养”的方式来赚钱,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如果产生的后果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他还将负法律责任。

  骆树波说,大学期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这种行为可能会将他引入歧途,而且作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完全可以从事正常的工作,不应该靠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去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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