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委副处长涉嫌受贿受审 贪官庭外痛哭悔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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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43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交委计划处原副处长李昌均因涉嫌受贿,11月9日上午在市一中院受审。这名协助检察机关调查,牵出同事、原建设发展处处长付蓉受贿129万元大案的“线索提供人”,被落网者供出涉嫌受贿5.9万元。 贪官互咬牵出一窝硕鼠
2005年3月4日晚,李昌均家突然来了几位来访者——检察人员。李被带到了他家附近的一家招待所,协助调查一些事情。检察官做了一番思想工作后,李终于说出重要线索:时任港务集团原建设发展处处长的付蓉涉嫌受贿。检察人员找到付,付蓉惊讶地发现,检察机关对她其中受贿十多万元的细节掌握得如此详细,没一点思想准备的她竹筒倒豆子,主动交代了自己共受贿129.4万元的犯罪事实。 为得到宽大处理,付蓉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李昌均涉嫌受贿的线索。检察人员随后又找到李昌均谈话,李昌均这时才交代自己收受好处费5.9万元的事实。付蓉落水后,原港务集团原副总工程师黄自强也因受贿落水,黄也把李昌均“吐”了出来。 完工3年后才收好处费 11月9日,检察机关指控,李昌均涉嫌受贿5.9万元,这是根据李的供述认定的。公诉人举示已被判刑的付蓉、黄自强的口供材料称,李在朝天门交通广场、合川枢纽工程、石柱县西沱货运码头工程、乌江整治工程等项目中,收受罗先云、张世泽等人好处费5.9万元。 李昌均辩解:自己收钱往往都是在某个工程完工后的第三年,这应属朋友间的礼尚往来,因此不属于受贿;5.9万元里,有4.5万元不能算作受贿。李昌均认为,自己将付蓉检举出来,应算重大立功表现。 功高专家受审庭外大哭 11月9日在庭上,李昌均称,自己在建筑方面是全国有名的专家,西南有很多工程都请他做顾问,自己专业知识出众,案发前为国家做了不少贡献。“我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公务员,到站在被人唾弃的被告席上,教训太深刻了。”李昌均最后陈述时说,自己作为一个建筑界专家,却是法律方面的“侏儒”,如果法院判他有罪,他将积极悔罪,以后要多学法律。走出法庭,在法院的过道上,李昌均见到以前的同事时,掩面放声大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