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警方负责人盛赞本报记者指认扒手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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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1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赵琰通讯员交治宣) “我代表公交治安警方对挺身而出指认扒窃嫌疑人、协助警方办案的南京日报记者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更多市民能够尽自己的一份义务,弘扬社会正气。”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公交治安分局副局长叶坚说出这样一番话。 据了解,由于具备很强的隐蔽性,虽然警方一直坚持防范和打击,但扒窃案件,尤
一位从事多年反扒工作的民警则告诉记者,在他的印象中,警方登报寻找目击证人几乎从来没人主动前来。登报寻找失主,马上就会来一群人辨认失物。这说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很多人奉行的准则。 市公交治安分局预审科科长陶伟介绍说,虽然扒窃发案比较高,但每年能够被判刑的扒窃嫌疑人也就170人左右。由于证据不足,只好把嫌疑人“抓了放、放了抓”,警方也很无奈。他认为,市民都该有协助警方维护社会治安、弘扬社会正气的义务。通过指认嫌疑人,帮助警方破案,既是帮助别人,其实也是帮助自己。因为如果得不到有力的打击,这些人的贼手下一个伸向的,可能就是我,就是你。(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