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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警方负责人盛赞本报记者指认扒手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12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赵琰通讯员交治宣) “我代表公交治安警方对挺身而出指认扒窃嫌疑人、协助警方办案的南京日报记者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更多市民能够尽自己的一份义务,弘扬社会正气。”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公交治安分局副局长叶坚说出这样一番话。

  据了解,由于具备很强的隐蔽性,虽然警方一直坚持防范和打击,但扒窃案件,尤
其是发生在公交站台和车厢的扒窃案件始终居高不下。而且即使抓到扒窃嫌疑人,也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很难对其进行有力打击。公交治安分局光华门派出所副所长李杰告诉记者,不仅很多目击扒窃的市民出于嫌麻烦或者怕报复的心理,不愿意指认,甚至连很多失主都不肯配合调查。有时民警赶到现场时,扒手已经将赃物扔在地上了。失主就会息事宁人地劝民警“算了”,令民警哭笑不得。粗略统计表明,该所处理的扒窃案件中,只有约20%能够得到目击证人的指认,而且这些敢于指认的很多还是武警、解放军官兵和公安干警等。由于证据不足,大多数扒窃嫌疑人最后都无法处理。而公交治安分局其他派出所统计的数据也和光华门派出所的差不多。

  一位从事多年反扒工作的民警则告诉记者,在他的印象中,警方登报寻找目击证人几乎从来没人主动前来。登报寻找失主,马上就会来一群人辨认失物。这说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很多人奉行的准则。

  市公交治安分局预审科科长陶伟介绍说,虽然扒窃发案比较高,但每年能够被判刑的扒窃嫌疑人也就170人左右。由于证据不足,只好把嫌疑人“抓了放、放了抓”,警方也很无奈。他认为,市民都该有协助警方维护社会治安、弘扬社会正气的义务。通过指认嫌疑人,帮助警方破案,既是帮助别人,其实也是帮助自己。因为如果得不到有力的打击,这些人的贼手下一个伸向的,可能就是我,就是你。(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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