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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爱有望入读公办中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29 汉网

  记者沈佑荣 杨佳峰 李小军

  连续两天,晨报关于“坏女孩”爱爱(化名)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昨日,洪山区教育局作出决定,在辖区内安排几所学校供爱爱选择就读,并表示要加强监管力度,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与此同时,不少教育专家也为如何正确处理中学生的“早恋”问题献计献策。

  教育局:东升学校的做法违反了教育法

  对于东升学校劝退爱爱一事,洪山区教育局副局长杨海松认为,该校有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规定。

  杨说,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特别是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和老师既要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又要对有问题的学生做好思想转化工作,绝不能以停学、停课作为惩罚的手段。处分严重违纪的学生时,也应按规定的程序处理,并做出书面决定。

  爱爱的母亲马女士称,在此次事件中,爱爱受到了很大打击,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明确表示不愿回东升学校。经商量,爱爱愿意进入公办中学就读。

  昨日下午,得知爱爱意愿后,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洪山区教育局立即开出了华师一附中、卓刀泉、鲁巷、旭光等几所公办中学的名单,供其挑选。该局教育科丁科长表示,爱爱返校后,教育局将组织专业老师对其开展心理辅导。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热心学校表示愿意收留爱爱。汉阳腰路堤翠微中学王先生称,只要爱爱愿意,随时可以前往该校就读。

  马女士:我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

  昨日,马女士告诉记者,此次事件对她的震动也很大,深感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她表示,待爱爱重返学校后,将和学校老师多沟通交流,配合老师共同将爱爱培养成才。

  爱爱已离校半月,落下了不少课。马女士表示,将为爱爱请家庭老师。“很想把她送进大学。”马女士眼中噙着泪水说道。

  教育专家:应重视学生的青春期心理教育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范先佐则称,15岁的女孩正处于青春萌动期,其身体发育往往较男孩子早,出现写“小纸条”的情况并不稀奇,从心理上讲也不足为怪,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在爱爱的问题上,学校和家庭都应格外关注,不能掉以轻心,应切实加强孩子的青春期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周宗奎认为,爱爱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既有爱别人的需要,也有被爱的需要。家长要和孩子多方面沟通,不仅要尊重孩子,也要尊重孩子的感情。学校应配备专门的心理教育老师,改变过去已有的师资配置,将心理教育真正纳入教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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