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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男子专找大款“谈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50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了诈骗私营业主钱财,李涛等9人长期伙同在一起,以“谈心”、“讨说法”为名,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昨日,李涛被栖霞区法院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04年8月4日,李涛等人在栖霞区某饭店吃饭,服务员前来结账时,李涛认为服务员重复结账,自己很没有面子,于是他提议敲诈饭店的老板。提议在小团伙中一呼百应,并开始积极策划起来。8月6日,受李涛指使,刘强、张东等7人再次到这家饭店吃饭,服务员结
账时,刘强、张东要求跟饭店老板谈谈。老板出来后,刘强、张东表示:“我们在饭店吃饭,服务员重复结账让我们很丢面子,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饭店老板看到7人一直哄闹不止,为了息事宁人,只好拿出4000元“赔不是”。这一次的成功敲诈,让李涛等人意识到大多数老板都害怕“讨说法”,在以后的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中,他们经常利用这一点向老板要钱。

  2004年9月,李涛在栖霞区奋斗工业园附近将两家工程公司的数辆运土工程车拦下,指使刘强、王烈找到两家公司的老板“讨说法”,进行敲诈勒索,先后“敲”来人民币共9000元整。2004年11月初,李涛、刘强纠集30余人,来到燕子矶中心村拆迁工地,以承包工程为由,找到工程队负责人,要求跟他“谈心协商”,成功敲诈到人民币15000元。11月,李涛受马军的委托,以顾客在歌舞厅喝酒多次将玻璃杯打坏为由,敲诈该顾客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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