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的哥已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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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新闻回放:11月9日20时30分许,一出租车在市府广场附近刮伤一行人后逃逸,奔驰等三辆车紧追堵截,最终,肇事司机被警方带走。 首次报道题目:《“奔驰”穷追撞停肇事“出租”》 晨报讯(记者姚远)昨日,沈河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强说,9日晚肇事逃逸的出租
因为当时事发第一现场在市府广场,按规定,此案的处理已从最先出警的北站交警大队移交到沈河交警大队。 记者此前在北站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郝克明处了解到,当晚案发后,该出租司机在逃逸过程中,行至北站附近,曾刮碰了一辆沃尔沃车,之后又逃至长客附近,最后在皇姑区龙江广场附近被三车别住。 “奔驰等三辆车勇于追赶肇事逃逸司机的行为首先值得肯定,但不应大力提倡。”对于此案件,不少读者纷纷打来热线表达自己的看法。刘女士认为,出租车逃逸本身是一种错误行为,但司机可能是一时糊涂,如果车辆继续追赶出租车,可能结果是越追出租跑得越快,这就加大了更多不安全隐患,比如撞伤行人、车辆等。“最好的办法就是,记住车牌号,在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可以采取拦截等方式对逃逸出租进行抓捕,这就减少了不必要的悲剧因素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