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哈尔滨一单位会计出纳同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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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57 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宝琨通讯员王君 徐建邦) 一个是单位会计,一个是出纳员,本应为单位的财务尽责把关,然而两人却利用职务之便,模仿单位领导签字报销假票据贪污公款。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7日,该区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玉芝、李玲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赵玉芝是黑龙江省某局下属一质量认证中心的财务会计,每天都要经手大量由单位
此时如果作为掌控现金支取的出纳员尽责把关,赵玉芝的伎俩也不会轻易得逞。然而,该单位的出纳员李玲从小家境贫寒,一直渴望有朝一日能过上有钱人的舒适生活,对金钱的渴求让她也逐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开始李玲只是偶尔将其经手的已正常报销过的劳务费票据复印后再次走账报销,套取少量公款用于贴补家用。后来当其发现会计赵玉芝早已模仿领导签字报销假票据后,她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心照不宣的二人竞相模仿领导签字,将本是个人消费的大到电脑、手机,小到食品、衣物的票据混入单位的票据进行报销。截至2004年8月,二人共贪污公款17万余元。 不久,该单位领导觉得单位收支有些不对,重新任命会计,在审核账目时发现了众多疑点。李铃见事情败露便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涉嫌贪污的全部事实,赵玉芝的犯罪行为也就此暴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