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一日捐”体现爱心 本次活动即日起在全市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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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9:3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从即日起到12月5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以扩大慈善资源,筹集慈善资金,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捐款以自愿和力所能及为原则。 捐款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中央和省驻汕单位的干部、职工;驻汕部队官兵;国有、集体、民营、“三资
个人捐款,原则上不低于1天的经济收入;企业单位捐款,除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外,提倡捐赠1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资金。捐款贵在参与,体现爱心。募集款项将由汕头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市民政局负责监督使用,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示一次。 此外,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慈善捐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享有“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