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潢费是否结清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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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9:4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胡建新)家庭装潢的剩余欠款究竟结清否,装潢公司老板和业主说法不一。日前,闸北区法院通过对原、被告做心理测试,查明真相,促使双方最终和解。 2003年,程先生经熟人介绍请来装潢公司装修新房。装潢公司金老板许诺以较低廉的价格装修该房,材料由金老板代购。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装修接近尾声时,双方闹矛盾,金老板停止材料供应,装修工作随之中止。无奈,程先生自购材料完成装修。
时隔一年,金老板诉至法院,称程先生仅付装修定金1万元,要求支付剩余的4万元装修款。程先生则称自己曾分两次支付装修款4万元,但他拿不出金老板出具的收条。承办法官耐心说服双方接受心理测试。经过心理测试,专家分析认为,程先生的可信度大于金老板。在测试结论面前,金老板放弃高额诉请,程先生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