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采暖费 家长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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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5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新)记者昨天下午从市教育及物价部门获悉,根据规定,我市所有冬季采暖的中小学校,其向学生收取的取暖费均不得突破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必须由其所在区、县物价局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决定,学生家长对于乱收费行为可通过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中小学取暖费收费问题的专项规定,对煤改其他形式采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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