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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菜不吃完罚3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2:33 西部商报

  点菜不吃完罚30元?

  本报记者 张兴文 康渊 为您报道昨日上午,一位方女士向记者反映,前晚10时许,她和三个朋友来到兰州市广场西口毫牛-巴西烤肉店里吃饭,由于烤得很焦,他们四人吃剩了一点食物,店内负责人要求他们每人掏30元的附加费,在他们理论时遭到了店内服务员的围攻。

  烤肉店:他们浪费严重

  被顾客拒绝吃的烤肉到底是否被烤焦?据店内的一位张姓负责人讲,当时他们四人吃剩了两个玉米棒、两条鱼,属于严重的浪费现象,按照店里的规定,就应该收取30元的附加费。结果他们不交,双方就发生了争执。他还说,玉米棒和烤鱼都是他们店的特色食品,很受消费者欢迎。记者了解到,在冲突发生后,店方已经将剩下的玉米棒和鱼全部处理掉。

  没有明确规定

  昨日下午,记者对该烤肉店进行了暗访。一进门服务员向客人一一介绍就餐方式,而在桌子四角处醒目地贴着不许吃剩、浪费,违者倒扣30元的牌子。不一会,几名厨师手拿牛肉等食品向客人推荐,记者看到部分肉品表皮全被烤焦,一个男子问道:“这肉都焦了,能吃吗?”,“这也许是人家店内的特色风味吧”他的妻子这样回答。记者尝了一口烤肉,焦味并不是很浓,但是肉已被烤干,没有一点水分。后来记者在盘子中留了一些烤肉准备离开时,站在旁边的一名服务员挡住记者,说记者的浪费已超标,罚记者30元。记者要求出示店内的具体浪费标准时,几名店内的领班及服务员遮遮掩掩,说店内没有相关规定。但记者问有多少吃剩食物算得上店内附加费时,几名服务员都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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