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驻津单位职工开始参加本市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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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2:41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助 通讯员崔宪伟 冯兆君)从现在起,军队驻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开始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原则上在今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参加医保手续。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据了解,参加本市医保的军队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各级机关、院校、科研院所、仓库、医院以及所属各类事业单位,包含在职正式职工和军队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军
据悉,军队驻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本市医保,其医疗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均与本市职工相同。军队驻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本市医保,其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按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