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多次遭强奸被胁迫卖淫 为逃生结绳跳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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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4:41 潇湘晨报 | |||||||||
华容女青年小寒(化名)前往贵州探友时被逼卖淫,因宁死不从跳楼时摔成重伤(详见本报今年5月28日有关报道)。由于涉及个人隐私,11月8日,此案在贵州省遵义市中院不公开审理,并将择日宣判。坠楼受伤一直躺在病床上的小寒从华容赶到遵义出庭指证,在法庭上提出了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多次遭强奸并被胁迫卖淫
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小寒的伤势已逐步恢复,开庭前她回到华容休养,一年后还将接受第二次手术。在得知此案犯罪嫌疑人蒲元申被提起公诉后,小寒不顾医生的劝阻,专程从老家赶到遵义出庭。小寒在法庭上一直沉默无语,在作最后陈述时,她请援助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小寒在接受警方和律师的问询时都回忆了那段噩梦般的经历:今年5月22日,她和小娟(化名)被蒲元申、王家模带到遵义市中华路的一处民房内。当晚,蒲、王二人先后强奸了她。5月24日,她再次被另外3名嫌疑人强奸,并遭到蒲等人的控制。小娟证实了小寒的说法。她说小寒第一次被强奸时,她就在另外一个房间。听到小寒呼救后,她推门进去,但因为害怕,她假装拿了件东西就退出来了。小寒和小娟被非法拘禁期间,曾被这伙人带往桐梓县一发廊强迫卖淫。曾被男友阚强等人强迫多次卖淫的小娟,在暴力的逼迫下屈服,但小寒“宁肯被打死,也不做(卖淫)”。5月25日中午,小寒被带到一家足疗城后,在二楼一房间内用衣物和床单结绳翻窗逃生,因绳索接头滑脱,导致坠楼受伤。小寒因椎骨断裂,住院治疗84天,法医鉴定为轻伤,达到7级伤残标准。 被告人蒲元申拒不认罪 被告人蒲元申,1982年出生,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镇人。今年5月25日中午,他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被批准逮捕。 蒲元申在法庭上翻供,他承认之前与小寒并不认识,但辩称“没有强奸小寒”,因为“当时她没有反抗,是主动的”。至于非法拘禁,他辩称“是他们(指同伙)让我干的”。蒲元申还多次称,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实,因为那时他受到了“精神折磨”,警察“不许我吃饭、喝水和睡觉”。蒲还辩解说,当时房间内有电话,还有可上网的电脑,“如果真是被强奸,她(小寒)完全可以报警”。 公诉人及律师均建议重判 公诉人称,被告蒲元申的行为已构成强奸和非法拘禁罪。蒲曾因抢劫罪被判刑5年,至“小寒坠楼案”案发时,他被释放还不到1年,属屡犯。此外,蒲在法庭上百般抵赖,态度顽劣,拒不认罪,应予重处。 针对蒲及其代理人的辩护,小寒的援助律师易传强认为:这是为开脱罪责的狡辩,希望法庭记录在案,作为对其依法量刑的一个情节。易说,作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且来自偏僻农村的小寒,她已尽力反抗,包括后来她选择冒险逃离魔穴,但是在受到侵害过程中,由于所面对的是数名年轻力壮的男子,她的多次反抗都无济于事。小寒的另一位援助律师罗孝堂说,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和死刑,此案中不仅存在多人强奸情节,还有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恶行,而蒲元申又属屡犯,理应从重处罚。(作者:王冠华 贵阳晚报记者 黄黔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