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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不救竟然还藏"尸" 司机肇事变杀人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5:10 龙虎网

  【龙虎网讯】11月11日电 据时代商报报道,这本是一起车辆撞伤人的普通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机却将其演变成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昨天司机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死者高老汉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大沟乡大范屯村,75岁,他喜欢每天凌晨3时左右起来散步。2005年3月18日,他照例出门后却没有像每天一样在5时准时回家。

  高老汉的儿子出去寻找老汉,按着老汉平时散步的路线,沿着家门前的小路,上了村南的107省道,在周围没有发现老汉的踪影。当天,高家人就到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便开始着手调查这起失踪事件。

  几天后,在107省道不远的一堆苞米杆下发现了老汉的尸体。尸体已经轻度腐败,头部和手指有被老鼠啃咬的痕迹,同时也发现有多处肋骨骨折,头面部还有几处挫擦伤。但尸体没有被他人击打的痕迹。

  民警在肇事现场发现滴落的血迹,证明被害人被撞后还活着,而尸体被转移到附近并刻意用东西掩盖,警方由此推断,此案已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案件,而有可能转化成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

  因在高老汉失踪当天,有村民看见肇事车辆上写着“姚千镇”字样,而司机长得也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耳朵上有赘肉。很快,民警根据这些线索将肇事司机董兴财及其妻子吴某(另案处理)抓获。

  在法庭审理阶段,董兴财这样为自己辩护:我不是故意杀人,在挪动老头的时候,我是以为他已经死亡了。

  但经鉴定,死者是由于脑组织挫伤,脑干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被撞后并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处于深度意识障碍,有呼吸及心跳,具有一定抢救价值。是由于没有得到救助而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兴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8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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