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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广告不实刘晓庆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0:51 新京报

  同案被告桐君阁大药房被判退货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因代言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生产的“番茄胶囊”,著名演员刘晓庆被职业打假人杨连弟告上法庭,要求书面道歉。东城法院昨日判决认为刘晓庆作为受托的形象代言人不应为企业的过错承担责任,驳回了杨连弟对刘晓庆的诉讼。

  去年12月20日,杨连弟在北京桐君阁大药房购买了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生产的“番茄胶囊”。说明手册上称,该产品有“保护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美容养颜”等保健作用。北京市卫生局认定产品夸大宣传功效。

  杨连弟要求药房及药厂退货双倍赔偿,并要求代言该广告的演员刘晓庆书面赔礼道歉。

  法院的判决认为,依据北京市卫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认定桐君阁大药房所销售的番茄胶囊未获批准,有夸大保健功能和疗效的宣传,有误导消费者的作用,桐君阁大药房应在七日内给杨连弟退货。

  法院同时认为,桐君阁大药房不是说明书的发布者,不存在故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应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杨连弟要求涪陵制药厂给予精神赔偿的要求也缺乏证据,因此不予支持。

  而刘晓庆仅是接受产品生产者委托作形象代言人,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应由委托人涪陵药厂承担,刘晓庆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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