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臂少年获赔29.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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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0:52 新京报 | |||||||||
法院认定伊特瑞公司雇佣童工违法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童工断臂案”于昨日在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伊特瑞公司雇佣未成年小于工作违法,应对受伤一事做出赔偿,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小于生活费、治疗费三十元、一次性赔偿金共计29.8万余元。该公司在判决后当庭表示上诉。
今年2月,不满15岁的小于随叔叔从老家天津来到北京伊特瑞商贸有限公司打工。上班仅仅6天,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小于的左臂被机器轧断。小于将伊特瑞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14万余元。 伊特瑞公司以小于家长有意隐瞒实际年龄,和小于对事故有过错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昨日判决认为,伊特瑞公司违反法律规定雇用未成年的小于入厂做工受伤致残,小于的赔偿要求应该得到支持。伊特瑞公司以小于对其受伤后果也负有过错为由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小于提出的今后55年的假肢费及55年间原告安装假肢将产生的花费尚未实际发生,该项请求不能被支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做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