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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签协议帮人理财赔钱成被告 军令状砸自己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1:57 青岛新闻网

  替人操作股票,并立下协议三个月至少赚10万,到期后不仅股票没挣钱,反而赔进10多万。当柳某拒绝兑现事先的约定后,吴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市南区法院作出判决,柳某支付吴某损失的人民币11万余元。

  立下字据帮人赚钱

  吴某手下有市价20万元(现市价)的股票,2003年7月,吴某与柳某签定了一份委托理财的协议,由柳某为吴某操作股票。双方约定,三个月内柳某要使吴某股票的市价至少涨到21万元,如果达不到,柳某将钱如数补上。同时,口头说好股票涨价后双方可以“五五分成”。

  股市赔钱打起官司

  当年11月,吴某发现自己的

股票不赚反赔,于是双方将合同延至2004年1月份。可是到了期限,吴某的股票账户里只剩下9万余元。吴某收回账户,并开始向柳某索要损失。柳某矢口否认当时的协议,吴某将柳某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有书面协议为证,已构成代理

理财的合同关系,因柳某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内容,应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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