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购精子广告现身校园 女大学生读后脸红(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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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3:15 海峡都市报 | |||||||||
“购精”广告(图中黑圈处)就贴在体育系男生宿舍外墙 本报讯 (记者方传柳 王浩志) 9日下午,福建师范大学一名姓张的学生被一张“求购精子”的小广告吓了一大跳。 这张广告贴在该校体育系男生宿舍的墙上,大约8cm×15cm,上面用钢笔写着“求购精子———年龄:20~28;身高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学历高中以上,五官端正,无遗传病;取一次,300元,联系人:老林,电话136×××××”。
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学生驻足观看这则广告,一些女生看完后,红着脸议论纷纷。一位学生告诉记者:“这种莫名其妙的广告怎么打到学校来了!”他怀疑是否有人从事类似网上报道的“地下精子库业务”。 当天下午,记者以师大学生的身份,与广告上的“老林”取得联系。“老林”告诉记者:“我们也是帮别人弄的,如果你有意向,过几天我来取!”记者问:“精子拿去做什么用?事前要不要检查身体?” 老林表示:“我们是拿给医院做人工授精的,用不着对主人做检查,只要对精子做化验就可以了!” 昨日,记者又联系上“老林”,老林声称自己目前不在福州,以后再联系。 据了解,我国卫生部曾在2001年8月1日出台了《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这种私自求购精子的做法是否合法?记者随后从省卫生厅得到的答复是:类似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据省卫生厅科教处曾处长介绍,收集精子是精子库的工作,而精子库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设立,目前在我省,尚没有一家医疗机构设立精子库。 曾处长告诉记者,由于考虑到人工授精的质量问题,在采用精子之前,医疗部门必须对精子提供者进行严格的体检,以及各项数据的收集;而在采用精子之后,又牵涉到技术及伦理问题,相关部门还要对精子的使用采取长期的跟踪措施;否则,随随便便地收购精子,是属于违法行为,将会给精子提供者及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曾处长表示,对于该事件,卫生部门会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