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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停车场 大货照样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7: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莉)因为害怕车丢了,王先生特意将大货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并支付了15元。

  但第二天早上,王先生的车还是丢了。

  8日,黑龙江做配货生意的王先生来到沈阳张士货运中心,打算为一家货运站运送一
批货物。当日15时,他将车停在货运中心4号门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内,交了15元,保安开具了“沈阳张士市场车辆登记卡”。9日早上,王先生去停车场提车,但没有找到自己的车。

  “听保安说,早上4点多的时候,来了两个人,说是我们一起的,还说拿登记卡的人回家了,着急用车,所以保安就让他们把货车开走了。”王先生说。因记者未见到保安,此种说法未得到保安的证实。

  发现丢车,王先生等人报警后,开始向南向北分头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

  王先生说,由于私人大货车无法上盗抢险,所以丢货车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据出警的黄海派出所民警透露,这已不是张士货运中心丢失的第一辆大货车。

  对大货车在停车场内丢失一事,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的马希图律师认为,因为停车场是收费的,所以与车主之间有合同关系,货车丢失,停车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可以起诉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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