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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交警“走进”农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19 云南日报

  新华社宁波11月11日电(记者郑黎、周婷玉)“我家住在很远的山里,现在每天有8部公交车从那经过。”在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华光城小区当保姆的潘行菊说,在村里时她不知道过马路要看红绿灯。

  潘行菊的话无意中道出了我国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乡村公路的建设加快、农村机动车辆以及驾驶人数增多,但村民的交通知识和安全意识却很滞后。这些使得
农村地区成为新的交通事故增长点,于是以往活跃在城市道路和重要公路上的交通警察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农村的交通安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11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农村是我国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区,农民是交通事故最大的受害群体。近年来,在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10万人中农民占到了70%。

  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交通文明成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其中进农村又是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说,全省要求村村通公路通公交,现已硬化的通村公路有2.3万公里,但这些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缺乏,管理薄弱。今年1月至10月,全省三级以下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5.8%。为此,浙江省要求所有乡镇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组建专管农村道路的交警中队。宁波支队车管所的李海港说:“我们以中队为片,一个中队管理二三个镇,但因警力不足,还要聘请交通协管员。”目前宁波已建立31个交管站,聘请了310名农村公路协管员。

  为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河北省交警一年来为群众上门服务出动警力110多万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年画、春联、挂历等慰问品2500多万份。安徽省则要求每个交警都要参与交通安全的宣传。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明祥说,大队以下所有人都有任务,每个交警负责30个点进行日常宣传和上门服务,同时全省还聘请了近5000名交通协管员配合教育和宣传。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进农村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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