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安装空调受伤 保险公司拒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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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5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法院一审判保险公司败诉,应赔给投保人8万元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岳林)龚先生是海信电器厦门分公司的员工。去年6月14日,海信公司为龚先生和其他同事统一购买一份保险期1年的“太平洋祥瑞卡”保险(每人保费为100元)。保险合同约定,太平洋保险公司为龚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0万元。
去年7月19日,龚先生在安装户外空调时受伤,伤残等级为二级。之后,龚先生多次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遭到拒绝。太平洋保险说,龚先生的投保单上只字未提龚先生所从事的职业包含高空作业的内容,在投保单的“职业(工种)”一栏填写为“家电维修”,使保险公司误以为龚的职业没有风险。 龚先生则说,自己的职业本来就是家用电器维修人员,在投保时并没有隐瞒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龚先生与太平洋保险之间存在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鉴于保险单已明确投保人职业(工种)系家电维修,作为保险人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理应在龚先生投保时对投保人员的职业分类情况、是否属于其承保范围等进行解释,并对有关事宜予以核实。由于太平洋保险未尽义务造成的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因此,依据龚先生保单上填写的职业代码、太平洋祥瑞卡保险简介及职业分类表,法院认定讼争的保险金支付按二类职业给付80%比例计算,保险公司应赔给龚先生8万元。(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