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上拍到赝品配套法规缺失,难以保障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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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0:1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一市民参加拍卖公司的书画拍卖会,竟然发现了和家中藏品一模一样的赝品。这例锡城首起文化收藏品纠纷在画上句号的同时,引出了敏感的话题:谁来保障文化收藏品市场交易的公平? 2002年10月,市民谈先生在上海文物局购得民国时期无锡籍书法家王蕴章的一副对联,并有相关鉴定证书,收藏在家一直未出手。时隔3年,在无锡某拍卖公司组织的
“这起纠纷足以给广大爱好收藏的市民提个醒。”负责调解的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无锡历史上就有投资收藏的民风,近年来,近代名人的作品因投资小、升值潜力大,成为各方搜罗物色的重点目标,但近代名人作品没有经过历代严密考证,真假往往难辨,不要说在无锡无人敢保证自己火眼金睛,就连北京、上海的专家有时都无能为力,产生纠纷的几率日渐增大。即便能证实买到的是赝品,对投资者来说,争取损失赔偿也不容易。 目前,除了工商打击投机倒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有关法规能“勉强”搭上边外,国家尚没有直接配套法规来规范文化收藏品市场交易行为,喜好收藏的市民须谨慎购买。 (沛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