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百货促销送出“问题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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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0:25 汉网 | |||||||||||
分局工作人员正在调查“赠送问题手机”事件。记者尹勤兵摄 晨报讯(记者尹勤兵实习生张莉)武汉新世界百货在近期的促销活动中,向消费者赠送无进网许可标志的“问题手机”。昨日,消费者上门讨说法,店方承认“工作疏忽”,
10月27至31日,为庆祝武昌新店开张,新世界百货三家店面大做促销活动:凡购物满3000元或5000元,在特定时段内,依金额可获赠“诺基亚2600”、“飞利浦162”和“822”三种手机。 消费者许先生投诉说,10月29日凌晨,他在新世界武昌店购买了3000多元商品,领取了一部“诺基亚2600”手机,回家却发现机内无进网许可标志及“3C”强制认证标志,许先生便将机身号输入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验证,查询结果显示“未经备案”。 11月1日,许先生就此向店家提出换货,对方表示其为“个案”,并表态愿出钱,让他在市内手机店另购同型号正品手机。 消费者夏女士购物获赠的4部手机,也遇到类似问题。其中,“飞利浦162”用户手册印刷粗糙,其中一句“PrintedinCHIND”不知何意。 还有消费者发现,与普通市售手机享受1年质保、附带三联保修单不同,这些“问题手机”仅有一张售后“保修卡”,上面注明保修期半年,尽管售后服务地点是新世界百货,加盖的却是“深圳××芙贸易有限公司”印章。 昨日中午,武汉新世界百货总店一熊姓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承认,店里所赠手机的确存在问题,消费者可来总店调换同型号的正品手机。 那么,整个活动期间赠送了多少“问题手机”?熊先生表示,尚需核查统计,初步调查是供应商“发错了货”。 消费者夏女士称,10月30日晚,她到新世界百货国贸店购物时,店内公告称当天已派发手机1400部。 昨日,江汉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已介入调查,并已向武汉新世界百货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店方提供该批手机的相关证件。据了解,店家暂未能提供,只透露发错了“一箱”,具体数目和来源仍在调查中。 武汉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提供赠品不得存在缺陷。进口商品如拿不出合法来源证明,即意味着涉嫌“来路不明”。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法规,无进网许可标志的手机,肯定不允许在国内销售使用,违者将予以重罚。正品手机可凭机身号在国家网站上验证,如属来路不正的手机,商家又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话,工商部门可先行介入,必要时他们也将介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