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教所发生群殴血案 幕后唆使者是执法人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1:5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敏 张国栋 徐文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日前披露,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发生群殴事件,导致1人死亡、3人受轻伤,11人受轻微伤。检方指控收教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为群殴事件的幕后主使者,包括谢某在内的15人犯故意伤害罪。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宣判。 检方指控称,2004年1月13日,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召集该
在庭审中,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的收容教育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均否认自己曾授意殴打学员。 同时出庭被控参与殴打的学员则辩称,他们参与殴打完全是被集体安排参加的。曾被指派担任大组长的学员刘某称,当日上午10时,任中队长的谢某召集13名5楼的学员开会,明确告诉他们,6楼的10名学员不服从管理,让他在上级面前很难堪,要他们好好教训教训他们。当日下午发生的群殴事件就是因此而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