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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为施工取土将46座祖坟夷为平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2:29 桂龙新闻网

  祖坟,是先人安息的地方,在中国人心目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

  日前,有读者举报,南京嘉盛集团第四分公司为修道路,随意在附近的丁家山取土,竟将丁家山上17户人家的46座坟茔野蛮地夷为平地!这一无情的现实,让坟主及亲友们难以接受。昨天,记者介入调查后,施工单位表示,愿意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

  自家的祖坟被施工单位摧毁

  据被毁坟茔的家人称,他们家祖坟设在南京丁家山上那片松柏常青、环境优美的墓地里,每年清明节家人们都会到这里为已故的亲人祭扫。然而,今年11月1日一件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南京嘉盛集团第四分公司在丁家山附近施工的人员竟将他们家的祖坟夷为平地。据来报社反映情况的人说,他们从未在媒体或其他方面获知丁家山被列入征用土地范围和迁坟的通告,作为施工单位嘉盛集团第四分公司的施工人员,为了施工方便就近取土,竟将他们的祖坟给毁了,先人们的遗骨被丢弃荒野。施工单位的这一野蛮做法,不仅令九泉之下的亲人不得安宁,也使得坟主的家人在感情上再次受到重创。

  坟主的家人说,按照中国传统的风俗习惯,祖坟怎能随意任人践踏。“11·1”毁坟事件发生后,17户坟主的家人当天就与“嘉盛集团”派出的工作人员及雨花台区宁南街道和红花村的村干部坐到一起,协商处理毁坟事件。协商中,“嘉盛集团”相关人员承认,毁坟是违法行为,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可“嘉盛集团”后又改口称,与坟主家人谈判的公司相关人员的说法只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的态度。至此,谈判陷入僵局。17户坟主家人多次来到“嘉盛集团”要求该集团就这起恶性的毁坟事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墓地、骨灰迁移费用及精神损失等费用,并希望和该集团主要领导对话,可该公司的有关人员避而不见。

  丁家山四处可见骨灰和尸骨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南京雨花台区丁家村,找到了被毁祖坟的丁先生。丁先生告诉记者,施工单位毁墓时他没看到。当天上午10点多钟,他领着一位从天津专程赶来祭扫祖坟的窑先生上了山。走到墓园时,他被满山乱丢的骨灰和尸骨惊呆了。近两亩地上的46座坟茔一下子全消失了。丁先生找到村委会,村干部称,他们也不知道施工单位为何要铲坟墓。当记者问施工单位为何要铲掉这里的坟墓时,丁先生说,这块地紧邻正在修建的马路施工现场附近,由于地势较低,需要用大量的土来填,施工单位为了图省事,就到丁家山上取土,将这一片坟茔给铲了,施工单位的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墓地承包人及墓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丁先生的带领下,沿着泥泞的山路行走了约20分钟后,来到了丁家山下,记者看见,山下正在修路的施工现场周围还搭着帐篷。记者爬上山来到毁墓的现场,只见在近两亩地上,覆盖着几大块塑料布,几座“剃了头”的墓地上,散落着残砖、碎石,有的墓地前的小松树已被推倒。记者掀开其中一块塑料布,一个已经被毁的墓内头盖骨、骨头裸露在外,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在毁坟现场,今年78岁的张老太对记者说,她的父母和她的老公公、老婆婆以及她的丈夫都葬在这里。自家的祖坟自被人铲掉以后,这些天来她每天都拄着拐棍,爬到这里来寻找已故亲人的尸骨,这些毁了她家祖坟的人“真是缺德、造孽啊!”说完,这位老人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拿着木棍弯着腰,在这片地上寻找着。

  这一事件的受害者朱女士告诉记者,11月1日的下午,她接到了施工单位一位姓封的负责人的电话,称她家的坟被他们推掉了,让她过来看看要如何处理。朱女士来到坟地看到,往日这里有好几十座坟墓,现在竟然变成了一片黄土,在周围还有被推倒的墓碑、碎石碑和死人的骨灰盒,甚至是死人的骨头也暴露在外,真是可怕。自己母亲的坟墓也不知去向了,她问了施工人员才得知这里刚刚被夷为平地。朱女士说,1993年,她母亲因病去世便葬在这里,母亲的去世对父亲的打击很大。母亲的墓被毁的消息她至今不敢告诉父亲,生怕年迈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会接受不了。

  站在一旁的汪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她家的祖坟至今还没有找到,由于这里到处都是骨灰和尸骨,她根本就无法分清已故亲人的骨灰和尸骨。汪女士流着泪说,她现在的心情比失去一个亲人还要痛苦。?

  毁坟者愿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

  从毁坟现场回来后,记者随同坟主来到丁家村村委会,找到毁坟施工单位南京嘉盛集团第四分公司的一位姓封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承认,11月1日在施工推土时,因为他们的疏忽没有说明具体的推土范围,推土机的司机误将那一片坟地也铲掉了,事发后,封先生及时赶到了工地现场,发现几十座坟墓已经被夷为平地,墓中死人的骨灰和骨头被抛落一地,不少墓碑已经残缺不全,这时候封先生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为了平息事态,他先后与几家墓主的家人取得联系,与墓主家人协商处理这件事情。这位姓封的负责人承认,被毁的坟墓地不在他们的征收土地范围,这件事的发生对坟主的家人在感情上是一种伤害,施工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触犯了法律,施工单位愿意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长明律师认为:施工单位未经迁坟公告,甚至对不在施工范围内的坟墓擅自开挖取土,造成多处坟墓的尸骨暴露、遭到破坏,这是一起擅自开挖坟墓的严重的特殊侵权案件。尸体或骨灰坟墓作为人死亡后自然形成或经火化而形成的物质形态,是一种特殊物质,是其亲属寄托哀思的物质载体。死者的近亲属依法享有对被埋尸骨或骨灰坟墓的管理权,施工单位破坏坟墓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死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赔偿相关损失,建设单位如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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