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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驾车轧死过路小狗 众人责怪无奈赔偿二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2:09 青岛新闻网

  “这200元钱我赔得实在冤枉!”前日上午,市民郭先生拨打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诉苦,他早晨开车经过平安路,一只小狗突然横过马路时被他的车轧死,在众人的责怪声中,郭先生掏出200元钱赔给狗主人。“我是正常行驶,凭什么让我赔钱?”事后回过神的郭先生感到非常冤枉。

  开车轧死狗赔二百

  前日上午7时许,郭先生开车从平安路经过,由于路上车辆很多,车速只有20多公里。开到四方区法院附近时,突然听到车轮下发出一声小狗的惨叫声,他立刻将车停住。下车发现一条小狗的后半身被轧在后轮下,已经气绝身亡。“你得赔我的狗。”一名中年妇女抱着死去的小京巴,边哭边要求郭先生赔偿。此时,现场的围观群众也你一言我一语,埋怨郭先生开车不小心。在众人的埋怨声中,自觉理亏的郭先生掏出200元钱赔付给狗主人才将此事了结。

  小狗违章主人负责

  “我是正常行驶,那人没看好自己的小狗才导致此事发生。”过后,郭先生想起小狗当时没有人牵着到处乱跑,自己这200元钱赔得太冤枉。青岛海之源律师事务所隋思玉律师告诉记者,因我市相关宠物管理办法规定,宠物必须在主人的牵引下才能上街,因此,此事是狗主人管理宠物不当在先,应负主要责任。而驾驶员属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责任。隋律师说,因这种事情属于民事纠纷,多是双方相互让步协调解决,驾驶员往往会掏钱了事。但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驾驶员不需负任何责任。

  122交通指挥中心值班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有时也会接到“狗命官司”的交通肇事报警,但因为这不属于交通肇事,而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指挥中心通常会让报警市民拨打110求助。

  七成市民赞同赔偿

  “不管怎么说,小狗也是条生命,驾驶员应该负责任。”记者现场采访10名市民,有7名市民表示,肇事驾驶员应该给予赔付。市民郑小姐说,虽然从法律上说肇事司机可以不负责任,但狗和主人是有感情的,从人文关怀出发,驾驶员应该给予适当赔付。“养狗就应该管好自己的狗,自己违规在先,当然不能让驾驶员负责。”代表反方意见的张先生这样说。你赞成哪一方观点,可拨打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或发电子邮件到3146@qingdaonews.com,说说你对此事的看法。(记者 赵健鹏 为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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